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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2006年度义乌市“优秀(诚信)民营企业”的通报

各镇党委、街道党工委,各工商所(分局)、民协分会:

为加强我市民营企业信用建设,大力倡导“诚实立身、信誉兴业”的良好风尚,树立我市民营企业新形象,根据义工商〔2006〕103号文件精神,经企业申报,工商所(分局)、民协分会推荐,市委宣传部、市工商局、市民营企业协会在充分征求公安、税务、质量技术监督、人劳社保局、法院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经过认真评选,决定认定浙江新光饰品有限公司等96家企业为2006年度义乌市“优秀(诚信)民营企业”,有效期二年,现予以通报表彰。

希望受表彰的优秀(诚信)民营企业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优势,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,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新飞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中共义乌市委宣传部     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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