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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

1、申报资料:

设立登记:①设立登记申请书;②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;③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的章程;④法定代表人、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⑤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出资方式、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,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、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;⑥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,以及成员身份证明;⑦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;⑧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。

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,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
(2)变更登记: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;②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;③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订案;④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。

(3)注销登记:①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,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,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、解散裁决文书;③成员大会、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;④营业执照;⑤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。

2、设立(变更)登记办理程序:申办者申请365工商窗口受理并初审材料(材料不齐一次书面告知补正)核准(或不予核准,发放驳回通知书)同意登记并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发照

3、承诺时限:准予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营业执照。

4、收费项目、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5、办理窗口及地址:

义乌市工商局注册分局(365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)

6、详情咨询电话:

85570039  85570040  85570041  85570043

7、表格下载

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

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

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

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

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

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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