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本月共接来电来访来函978宗,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4.4%。其中举报157宗,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7.6%;申(投)诉418宗,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.1%;咨询403宗,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42.9%,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.4万余元。期间12315指挥中心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未接到反映食品安全重大事件、群体消费纠纷事件、以及重大经济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。
一、举报申诉咨询基本情况
举报共157宗,占接待总量的16.1%。其中立案查处108宗,占举报总量的68.8%。居前二位的分别是无照经营119宗(分布情况为稠城所4宗、稠北所24宗、稠江所15宗、江东所26宗、北苑所23宗、义东所5宗、义南所6宗、义西所9宗、义北所7宗),制售假冒伪劣产品22宗,共占举报总量的89.8%,其中涉及无照经营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共54宗,已呈明显上升趋势。
申(投)诉共418宗,占接待总量的42.7%。其中商品类235宗,占申(投)诉总量的56.2%,居前四位的分别是日用百货类76宗(主要是服装、鞋类),占申(投)诉总量的18.2%;通讯器材类62宗(主要是杂牌手机及相关零配件),占申(投)诉总量的14.8%;家用电子电器类39宗(主要是电冰箱、电视机、热水器),占申(投)诉总量的9.3%;烟酒饮料类28宗(主要是香烟、饮料类),占申(投)诉总量的6.7%。服务类118宗,占申(投)诉总量的28.2%,居前几位的分别是居民服务、快递服务、宾馆服务、餐饮服务及通信服务。合同纠纷65宗(主要是市场及周边专业街内的经营纠纷),占申诉总量的15.6%。
咨询共403宗,占接待总量41.2%,主要反映通讯设备、日用百货类商品、汽车的质量问题,询问相关商品的“三包”规定、快递行业赔偿问题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及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投诉号码等。
二、商品质量情况
本月巡查检测车共抽检蔬菜市场、农批市场、超市等共651个(次),抽样各类样品10001个批次,其中合格样品9267个,不合格样品826个,合格率为92.66%。
抽检的10001个样品包括:新鲜蔬菜样品6514个,水果40个,腌制蔬菜样品886个,豆制品样品289个,粮食制品类样品649个,肉禽类样品697个,水产样品223个,干制、干货类样品683个,蛋白质20个。
三、经济违法案件查处情况
1-4月份,我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59起,罚没款710.25万元,其中商标侵权案件309起,涉及外贸物流业案件252起,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,移送公安立案侦察案件14起。
从今年一季度查获案件特点看:外贸、物流业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,占今年商标侵权案件的72%;境外人员在义乌违法被查获的人数成倍增长,查获商标侵权案件85%以上是境外人员指定境内经营者定牌加工生产的,境内外人员共同勾结违法犯罪,形式严峻;查获侵权商品90%以上产地在义乌境外。本地企业经营较为规范,外地企业通过义乌出关的侵权产品越来越多。
四、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
1、无照网吧和游戏厅举报增多。据统计,今年以来,12315中心接到有关无照网吧和游戏厅的举报共141起,平均每天1.2起。其中1月份23起,2月份23起,3月份41起,4月份54起,呈逐月上升趋势。这些无照网吧和游戏厅经营场所一般规模较小、隐蔽性强、回潮也快且人员聚集多,容易发生事故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对无照网吧和游戏厅泛滥蔓延的情况,我们需要高度重视,加大打击力度。
2、有关快递服务的咨询与投诉较为集中。主要反映快件被延误、损坏、丢失后快递公司不给予合理解释及相应赔偿等问题。针对快递行业,我国首部《快递服务行业标准》已从今年元月1日起实施,标准从服务费用和赔偿标准等方面对快递行业做了规定,并对快递服务组织索赔处理和赔金支付的时间进行了限定。在此也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做到:一是快递贵重物品时最好约定保价服务,以防物品丢失、损坏后无法获得足额赔偿;二是快递重要物品时最好选择信誉好的公司,以免损失难以挽回;三是在寄递和签收快递物品时要与快递人员一起查验物品,并在快递单据上写明物品情况;四是妥善保管消费凭证等证据,以便出现问题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。